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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广告协会开启行业自律新篇章——中国广告
发布时间:2019-08-12 23:01

5月27日,中国广告协会在北京隆重举办新《广告法》论坛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出席论坛并发表重要讲话。广告业界、地方工商部门和法律界专家共200余名代表参会。
甘霖指出,中国广告协会举办新《广告法》论坛,体现了广告业界学习贯彻新《广告法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。今后一个时期,中国广告协会要将宣传贯彻新《广告法》作为服务行业的重要任务。
甘霖表示,新《广告法》首次确立了广告行业组织的法律地位及职责,这是广告业的一件大事,也是中国广告协会的大事。从履行法定职责的角度来看,这也是中国广告协会新的启程。中国广告协会近期拟召开的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,要将新《广告法》关于广告行业组织的法定职责作为大会的纲领,并在新修订的章程中予以充分贯彻。
甘霖强调,新《广告法》从“制定行业规范”、“加强行业自律”、“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”三个层面全面的、清晰的界定了中国广告协会的职责。这既为协会明确了法律地位,也确定了协会的基本工作框架。中国广告协会在贯彻“制定行业规范、加强行业自律、推动诚信建设”法定职责的过程中,要牢牢抓住“行业标准”这一核心,以行业标准为“旗帜”,带动全行业健康发展。
甘霖进一步要求,中国广告协会要根据新《广告法》,抓紧研究制定广告代言人活动、广告审核、互联网广告等标准,并根据行业需要,按商品和服务的类别分别制定相应的标准;同时,要下大力着重研究广告行业信用标准,切实推动行业诚信建设。
在如何履行好“制定行业规范”、“加强行业自律”、“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”职责的问题上,甘霖指出,中国广告协会应立足于广告行业自律组织这一社会属性,依托科学、规范、有效自律的运行机制做好相应的工作;具体来说,要遵循共识、合议、认同、遵守的原则,即:达成共识、联合议定、行业认同、共同遵守。
讲话中,甘霖还对中国广告协会在《广告法》修订过程中付出的努力表示肯定,并要求中国广告协会继续承担起“反映诉求”的重任,积极参与广告法规及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。
当天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处长王翔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姜天波、广告司司长张国华等有关部门领导受邀出席论坛并作主题发言,解读《广告法》的修法目的、《广告法》的新变化以及广告监管执法工作的变化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发表了对新《广告法》的思考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处长王珊、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缪钧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处长林阳阐述了新《广告法》颁布后执法工作的调整和跟进。此外,来自江中、电通、央视、百度、腾讯、新浪、阿里巴巴等单位的代表对新《广告法》展开了交流讨论。多数代表表示,新《广告法》修改幅度大,新增内容多,涉及面广,在实施过程中将会产生新的问题,需要更为详尽的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予以解决。
论坛由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杨洪丰主持。他表示,新《广告法》首次确立了广告行业组织的法律地位及职责,这是我国加强广告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突破,也是转变广告行业管理机制的重要标志,更是中国广告协会全面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新的起点。中国广告协会将根据新《广告法》的规定,按照甘霖副局长的指示,全面履行“制定行业规范”、“加强行业自律”、“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”的法定职责,并在此基础上推出系列行业标准。